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文件在学校各部门间的流转,防止传阅文件丢失,保证文件及时完整归档,现将文件经校领导批示后,在校内流转的有关流程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流程
1. 机要员根据校领导批示,将文件送至各承办与传阅部门,承办与传阅部门收到后,在《收文登记簿》上签字;
2. 传阅与承办部门按领导批示意见阅处;
3. 传阅部门阅后,部门领导在《文件处理单》(见附件)中“传阅部门签字”栏内签字,并将文件及时归还至机要室(J1-204),机要员签收并归档;
4. 承办部门阅后,部门领导在《文件处理单》中“承办部门签字”栏内签字,并明确填写“办理进度与办理结果”。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将文件以及按文件要求所产生的相关材料一份(如上报的表格、材料等)一并交于机要室(J1-204),机要员签收并归档。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按校领导批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及时落实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在《文件处理单》中所注明的“办理进度与办理结果”和归还文件时上交的相关材料将作为评判事项是否办结和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为如实掌握文件办理的情况,各部门要及时归还文件,若出现文件遗失、损毁以及承办事项逾期不办等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请各位填写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文件处理单》,保持文件的清洁、整齐,以便存档保存。
党办、校办
2015年4月16日
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处理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