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公文处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种类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种类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一)各部门要对自己的行文负责。行文必须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的事项必须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之内,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要行文。
(二)要依据发文部门和主送部门的隶属关系、发文部门的职权范围、行文的目的和要求以及文种的适用范围,正确选用文种。如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用“报告”;下级就某一事项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时用“请示”;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用“批复”。
(三)要严格控制以院党委和院行政名义的发文。属于涉及学院全局性、方针政策性和重大问题的公文,以院党委和院行政名义行文;属于各部门日常业务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各部门自行发文或者几个同级部门联合发文,联合行文时主办部门排列在前,并只标注主办部门的发文字号。
(四)报请性的或需要对方办理、答复的公文,主送机关一般写一个。如属于院党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院党委请示或报告;属于院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向院行政请示或报告。受双重领导的部门上报公文时,应根据公文的内容,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送单位,另一个为抄送单位。不要多头主送,以免造成多头答复等现象。
(五)在一般情况下,请求请示、批准事项时,应主送给上级部门,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主送。要坚决克服一文向几个领导同志主送的现象。请示在主送上级部门的同时,不要向同级或下级部门抄送。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构成,如“中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文件”;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院党委下发的2007年1号文件的发文字号为“锡职院委〔2007〕1号”。年份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为规范院内党政各部门的发文字号,办公室统一规定院内党政各部门机关代字(见附件《关于学院及各部门发文代字的规定》)。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上行文在多数情况下写一个,下行普发公文写多个。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左下方、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名称应是全称)。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八)发文单位是制发公文的单位,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注在公文尾部右下侧。如发文单位在发文机关标识或标题中注明,则可省略。
(九)成文日期一般标注在发文单位名称下面。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党的机关公文可使用阿拉伯数码。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临时性机构需要代章的,则应在发文单位之后用括号注明“代章”。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主题词标注在抄送单位上方,用黑体字顶格排列。
(十三)抄送机关是需要协助承办或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单位。一般来说对上级单位、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用“抄送”;不“抄送”下级单位。
(十四)印发机关一般是发文单位的办公部门,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公文,其印发单位是党办;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的公文,其印发单位是院办。
(一)公文纸型: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用纸可采用16开型(260mm×184mm),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行政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
(二)张贴性的公文,如通告、通报等公文的用纸,则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已经院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因学校机构调整,现对学校及各部门公文发文字号代字进行相应调整,以规范学校行文管理,提高行文查询和引用效率。